居住於美國加利福尼亞洲的客戶在《加利福尼亞消費者隱私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簡稱 “CCPA”) (California Civil Code Section 1798.100 et seq.) 規範下享有關於個人資訊的特定額外權益。若您是加州居民,下列條款和條件即適用於您。
我們現在沒有且未來也不會販售您的個人資訊。Evernote 依照本隱私權政策中所述的目的收集並使用您的資訊,包括在 CCPA 中所述之「商業目的」。
依據 CCPA 的規範,關於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揭露,我們提供下列額外揭露資訊:
我們搜集的個人資訊類別。在過去的 12 個月裡,我們曾搜集的個人資料類別詳列如下。
更多我們可能收集的數據類型範例,請見此《隱私權政策》的「Evernote 蒐集哪些資料?」篇章。
資料搜集的營銷或商業目的。我們搜集個人資訊的商業目的請見此《隱私權政策》的「Evernote 如何使用我的資訊?」篇章。
個人資訊來源類別。我們在您與我們的服務互動時直接向您收集到個人資訊;當您存取或使用我們的服務、或與我們進行交易會自動收集;亦會從此《隱私權政策》的「Evernote 蒐集哪些資料?」篇章中所述的第三方來源收集。
我們分享資訊的第三方類別。我們可能依此《隱私權政策》的「Evernote 如何分享或揭露我的資訊?」篇章所述與第三方分享您的個人資訊
揭露的個人資訊類別以及對其揭露之第三方類別。。在過去的 12 個月中,我們曾因商業目的揭露下列類型的個人資訊給在《隱私權政策》的「Evernote 如何分享或揭露我的資訊?」篇章中所述之類別的第三方單位:
個人資訊類別 |
向其揭露之第三方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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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訊的販售。Evernote 沒有,未來亦不會販售我們使用者的個人資訊。Evernote 未曾在過去 12 個月中因商業目的販售使用者的個人資訊。
加州消費者有權請求存取我們在過去 12 個月中對其收集之特定個人資訊資料。您可要求關於我們的資料措施的更多細節,包括我們所收集的您的個人資料類別,收集資料的來源類別,收集個人資訊的商業目的,我們與之分享您的個人資訊的第三方的類別,我們在過去 12 個月所曾揭露過關於您的個人資訊的類別。若您是加州消費者,您亦有權 (i) 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訊(受特定例外限制)、(ii) 選擇退出個人資訊的販售、(iii) 獲得同等的服務和價格,並且儘管您行使 CCPA 中定義之其他權益均不會受到歧視。
加州消費者可依下列步驟行使要求:
經由我們的支援 & 學習中心https://help.evernote.com. 遞交客服單。若您沒有 Evernote 帳戶或是免費版用戶,可以訪客身份遞交請求。
您亦可使用替代方案:寄信到 privacy@evernote.com,請在主旨中註明 “CCPA Rights Request”。
請注意,為了履行您的要求,我們可能需要您提供特定資料以確認您的身份,以此確認您的要求是由您的主要帳戶電子郵件信箱發出,或以認證的帳戶使用我們的支援入口。您亦可指定授權代理人代表您行使這些權益。我們會向授權代理人要求驗證 (i) 與該要求相關之使用者及/或帳戶 以及 (ii) 他們的身份和代表您的書面授權書。代表終端使用者的代理人個人需遞交終端使用者的書面授權書,且應包含授權日期(應於要求提出前的三個月內),終端使用者的姓名,以及終端使用者本人之簽名。代表終端使用者的代理機構需要遞交向加州國務卿註冊的證明(如根據CCPA提出要求)以及要求使用根據 Cal. Prob. Code Sections 4000 到 4465 之授權書表格,或依適用法規滿足授權書條件之其他充分文件。若您選擇行使您在 CCPA 下的權益,我方不得歧視您。
您在下表可以看到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Evernote 收到並處理之來自所有個人的個人資料請求數量的相關資訊:
Type of request | Received | Complied with (in whole or in part) | Denied | Median response time |
Request to Know | 14 | 14 | 0 | 18.5 days |
Request to Delete | 49,082 | 49,081 | 1 | 1 day |
Request to Opt Out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Sales | 0 | Evernote does not sell personal data | Evernote does not sell personal data | Evernote does not sell personal data |
Evernote 服務亦有提供給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客戶可透過 privacy@evernote.com 與我們聯繫,請求此《隱私權政策》的其他形式版本。
下面將說明 Evernote 提供給 EEA、英國、瑞士之個人的資料存取權益。
您的權益 |
對您的意義為何? |
存取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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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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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可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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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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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note 使用兩種資料傳輸機制:標準契約條款和隱私盾架構
Evernote 使用標準契約條款,是由歐盟執委會所制定通過的條款,以確保個人資料從 EEA、英國、瑞士傳輸到美國或其他國家時,數據主體有適足保護。標準契約條款一般在 Evernote 和適用方的資料處理同意書中會被引用。
此外,儘管 2020 年歐盟法院決定廢除《歐盟-美國隱私保護盾》,且瑞士國家資料保護機構也廢除《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架構》,Evernote 依然選擇維持遵守由美國商務部提出之,關於從歐盟會員國、英國、瑞士收集、使用、保留個人資訊的《歐盟-美國隱私保護盾》和《瑞士-美國隱私保護盾架構》。
「個人資料」在本告知中意味之資訊為 (i) 從 EEA、英國、瑞士傳遞至美國;(ii) 以任何形式所記錄;(iii) 關聯以辨識或可辨識之個人,或與之相關;(iv) 可與該個人連結。此告知說明我們實施針對個人資料的《隱私盾原則》的一般政策和慣例。
Evernote Corporation 已認證針對所有來自歐洲經濟區、英國、瑞士的個人資訊,我們將遵守該隱私盾提出之原則:通知原則、選擇原則、向第三方轉移的責任原則、安全原則、數據完整和目的限定原則、獲取原則,以及救濟、執行和責任原則。完整《隱私盾》清單以及詳細驗證內容請參考 https://www.privacyshield.gov/list。
如出現與我們原本收集您個人資訊或您後來核准的目的不同的個人資訊使用目的之情況,我們會通知您,並提供您退出的選擇。
在《隱私保護盾》之下,如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以與《隱私保護盾原則》不符的方式處理您的個人資訊,Evernote Corporation 需一併擔負法律責任,除非我們能證明我們對造成損害的情況不具責任。
EEA、英國、瑞士的居民如認為他們的個人資訊並未如《隱私保護盾原則》所規範的處理,可以經由下列方式提出申訴:
請參考本《隱私權政策》「如何聯絡 Evernote?」章節中的聯絡方式直接與 Evernote Corporation 聯繫。我們在收件後的 45 天內會與您聯繫。
我們也進一步承諾將《隱私保護盾》底下無法解決的隱私權糾紛轉介到 JAMS,一個美國的替代性糾紛解決機構。如果您未能即時收到申訴確認通知,或您認為申訴並未從我方得到滿意的回覆,請造訪 https://www.jamsadr.com/eu-us-privacy-shield 進一步了解該方案更多資訊。JAMS 服務對申訴人是不收費的。如要直接向 JAMS 提出申訴,請造訪:https://www.jamsadr.com/file-an-eu-us-privacy-shield-or-safe-harbor-claim
如有殘餘糾紛無法透過上述方法解決,您可以在特定情況下申請約束性仲裁。關於《隱私保護盾》的約束性仲裁規範,請參考:https://www.privacyshield.gov/article?id=ANNEX-I-introduction。
如您認為資料有誤或被以違反《隱私保護盾》的方式處理,您可能有權存取我們持有之您的個人資訊,並要求我們修正、修改、或刪除。請依上述資訊與我們聯繫,提出請求,我方將依《隱私保護盾》原則予以回應。
隱私保護盾規定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的調查及強制執行權力有所牴觸時,應以後者為優先。
請注意我們在收到具法律效力之法院命令、傳票、法律程序或其他法律相關單位之要求時(包括回應公權力要求符合國家安全或執法之要求),可能揭露您的個人資訊。
居住於巴西的使用者在個人資訊方面受「巴西一般資料保護法」(Brazilian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Law (Law No. 13,709/18 簡稱 “LGPD”))之某些額外權益保障。若您為巴西居民,根據 LGPD,您擁有與您的個人資訊有關的某些權利:
確認我們合法處理您個人資料之存在。
存取您的個人資料,並要求一份我們合法處理關於您的個人資料之完整簡化的或完整的報告。
要求改正我們所持有之關於您的任何不完整、過時、或不正確的個人資料,儘管我們可能必須驗證您所提供給我們的新資料的正確性。
要求匿名、阻擋、刪除非必要或多餘的數據資料、或沒有遵循適用法規處理的數據資料。
在我們仰賴您的同意方能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的地方隨時撤回您的同意。此操作不影響在您撤回同意前所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要求刪除基於您的同意所合法處理之您的個人數據資料。
要求 Evernote 與之分享您的個人資料的公開或私人組織之資訊。
在特定情況下,依照適用法規,要求資料可攜性或您個人資料的移轉。
若您有任何問題,如下所示,您可隨時與我們聯絡,您亦有權向相應的主管機構投訴。
需要資料保護同意書的 Evernote Teams 客戶請與您的客戶成就專員聯繫,或可寄信到 privacy@evernote.com 取得更多資訊。
兩者皆是。視情況而定。我們在下面有針對各領域詳細說明 Evernote 扮演的角色。
資料控制者:針對個別使用者,Evernote 為資料控制者。當 Evernote 為資料控制者,我們會依照我們《隱私權政策》中的規範來處理個人資料。我們以更新了條款以符合 GDPR 最新的要求。
資料處理者:Evernote 代表 Evernote Teams 客戶為資料處理者。
如您居住在巴西,您的資料控制者為 Evernote do Brasil Serviços de Aplicaçōes Ltda. (“Evernote Brasil”)。如您居住在美國或加拿大,您的資料控制者為 Evernote Corporation(總部設於美國加州)。如您居住在任何其他地區,您的資料控制者為登記在瑞士的 Evernote GmbH。
我們會視情況依照下列三原則之一處理來自歐洲經濟區(EEA)、英國、瑞士、巴西的個人資料:(i) 您的正面同意,意味您有權隨時撤回同意;(ii) 合約性必要;(iii) 我們提供服務之合法利益。
Evernote 採用第三方供應商以提供 Evernote 服務給使用者。在與新供應商正式展開合作前,Evernote 都會執行隱私和安全性檢核。所有處理到個人資料的供應商都必須與 Evernote 簽署資料處理同意書。Evernote 合作的第三方供應商最新名單請見 https://evernote.com/privacy/vendors。
發生衝突時,以英文版為準。